辽宁中医药大学2025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
辽宁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8年,经辽宁省批准,2013年增具“辽宁省中医药科学院”名称,2017年牵头共建“辽宁省中医药健康产业校企联盟”,2019年牵头共建“辽宁省中医药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”,2020年建立“辽宁省中医药博物馆”,2024年获批成为辽宁省人民政府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。辽宁中医药大学是首批硕士授予权高校,首批有条件接收外国留学生高校,首批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、首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、首批“丝绸之路”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委托培养高校、首批全国中医药文献检索分中心、首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“治未病”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。
学校总占地面积1000余亩,主学校设置医、理、工、管、文、法、农等7个学科门类,27个本科专业,现有在校生1.37万人。内设17个学院、4所直属附属医院、1个教学部、3个教学实验中心、1个实验动物中心、1所科学院、3所研究院、3所图书馆,是辽宁省唯一一所培养中医、中药、针灸推拿、中西医临床医学、高级护理和医学相关人才的高等院校。为做好2025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,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报名资格
考生应按照《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》中规定的报名条件、时间、方式和要求报名。
二、招生计划
2025年我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计划为10名,理工类10人(招生计划以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)。
三、录取原则
考生须参加教育部联招办组织的考试,我校将按照规定时间在规定批次进行录取。考生若达到规定的录取要求,学校将在教育部划定的投档线上根据考生成绩和所报专业择优录取。
四、招生专业
序号 | 专业名称 | 修业年限 | 专业方向 | 专业限制 | 收费标准(元/生/学年) |
1 | 中医学 | 5年 | 医学类 | 理科 | 5500 |
五、相关要求
(1)对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,我校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,发放录取通知书。考生须按照我校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来校报到。
(2)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:按照教育部、原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执行。
特别提示:
①考生患有《指导意见》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不予录取;
②轻度色觉异常(俗称色弱)和色觉异常Ⅱ度(俗称色盲)不予录取;
③不能准确识别红、黄、绿、蓝、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、按键、信号灯、几何图形者不予录取。
新生入学后,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身体检查,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,将取消其入学资格。被录取考生(含应届毕业生)高中毕业证书(证明)核验作为入学后新生复查的内容。
六、其他
1.住宿费
学生入学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,住宿费根据不同房型收费标准不等,人民币9600-18000元/学年,详情咨询,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,以实际情况为准。
2.伙食及杂项
约1500元/月。
3.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政策、法规和文件执行。
4.本章程的解释权归辽宁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。
七、联系方式
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 79 号辽宁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
联系人:宋老师、张老师
联系电话:+86-24-31207282
邮箱地址:lnutcmiec@hotmail.com
招生网页:https://gjhzjlc.lnutcm.edu.cn/lxlnzy/bmsy.htm
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,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。